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检察院
工 作 报 告
—2019年 2月 日在卫东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卫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马国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卫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最高检“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主动适应多项改革叠加、检察职能调整①的新形势,积极作为,攻坚克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工作,提升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
紧扣“双提升”“精准扶贫”“四城联创”“污染防治”等攻坚重点,谋划和部署检察工作。推进“双提升”,积极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整治、大调研、大宣传”活动,收集民意,解决问题。为辖区23万移动用户推送“双提升”短信。开展“法制进校园”“检察助学”活动,为中小学校师生捐赠雨伞和水杯。检察机关执法满意度进入全省第二方阵;开展精准扶贫,抽调3名干警进驻帮扶村,融入群众,倾心尽力加强基础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推进完成农网改造,解决7个自然村158户村民用水用电问题。重视教育扶贫,向帮扶村学校捐赠书桌、书包、电脑等教学用品。筹建图书室并组织干警捐赠图书,为贫困村留守儿童爱心捐款一万余元;参与“四城联创”,开展卫生治理和交通志愿者活动;守护绿水青山,助力北部山区环境污染防治;完成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十件实事;服务民营企业发展,严格依法、规范慎重采取批捕、起诉等措施;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新时代检察机关在维护公平正义、建设法治社会等方面的职能作用。
二、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认真贯彻司法改革精神,聚焦检察主责主业,统筹推进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②“四轮驱动”,推动全院检察工作平衡、充分、全面发展。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全年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339件574人,依法批准逮捕282件445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00件614人,依法提起公诉358件556人。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未成年人案件19件41人,依法批准逮捕16件27人。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案件14件32人,依法提起公诉12件28人。坚持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办案质效。建成远程提审、远程庭审、远程送达和基础工作网“三远一网”系统和语音录入系统,通过与看守所、法院网上对接,“足不出户”完成提审、庭审、法律文书送达等工作。严厉打击人民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共批捕涉嫌非法集资、非法传销、电信诈骗犯罪案件32件131人,起诉24件141人。办理了周姿青等12人的网络诈骗团伙案,5名主犯被判处六至十年有期徒刑。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监督立案14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监督撤案9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决定追加逮捕25人。其中,追捕涉众型犯罪4件8人,均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有2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11人;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决定不批准逮捕54件127人、不起诉25件29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抗诉3件,法院改判2件。为解决刑事案件诉讼不畅的问题,在区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检察院与法院和五个公安分局,会签了《关于加强配合制约正确执行法律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会议纪要》,使滞留在公安机关多年的50多起案件得以消化处理,规范了司法行为,维护了法律尊严。持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有效打击侵犯公共利益的犯罪。2018年5月,与公安、工商部门联合行动,一举打掉了隐藏在上张村涉案金额达250余万元的制售假冒名牌卫生用纸的犯罪窝点,4名涉案人员一审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全年办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7件。其中,提请市院抗诉6件,市院决定抗诉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1件,法院采纳纠正再审10件;办理虚假诉讼监督案件2件,法院改判2件;办理民事执行监督案件24件,法院全部采纳;办理检察促和1件,经审查认定裁判正确的申诉案件,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4件。保障了司法公正,维护了司法权威。
加强刑罚执行法律监督。监督纠正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管制等监管活动违法行为45人次。监督纠正一审罚金刑未执行案件48件。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已逮捕人员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对无羁押必要的,变更强制措施18人;监督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执行2人;强化日常监督,纠正刑罚交付执行29人次。
加强控告申诉工作。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升级改造12309检察服务中心,开通了“三级”高清视频接访系统。向社会公开重要案件信息,受理人民群众控告、申诉,开展辩护与代理预约,提供国家赔偿、救助等,收集人民群众意见建议,及时回应人民群众诉求。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无发生越级访和重大信访事件。受理民事监督类线索12件,民事控告类线索13件,侦查监督类线索8件,全部移送有关部门办理。完成上级院交办案事件5件,均已办结息诉。
三、提高政治站位,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围绕扫黑除恶三年目标,创新工作思路,明确主攻方向,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专业化”办案,提高办案质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专业团队,建立专案专人办理机制,推动专项斗争稳步有序进行,提高办案水平和效率。自开展专项斗争以来,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27人,提起公诉94人。对市委政法委挂牌督办的陈晓丽等29人涉恶传销犯罪集团案件快捕快诉,一审全部作出有罪判决,3名首要分子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体化”协作,实现精准打击。整合检察内部资源,落实风险防控、捕诉合一、提前介入、引导公安侦查、案后跟踪,完善外部会商机制,加强沟通衔接,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合力,确保扫黑除恶案件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实现精准打击。对中央巡视组交办的薛某某、魏某某等涉黑犯罪集团案件,提前介入侦查,依法批准逮捕25人。
“一站式”联动,注重标本兼治。强化对刑事案件诉讼和执行全程监督,深挖“案中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村霸”和宗族势力,整治基层微腐败等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堵塞社会治理漏洞。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严格审查,从中挖掘隐藏较深、群众敢怒不敢言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线索。全年共向区扫黑办移交案件线索12件。
四、勇于担当作为,开创公益诉讼工作新局面
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赋予检察机关新职能,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
2018年,区检察院对公益诉讼工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领导机构,设立“公益诉讼检察组”、“行政检察组”,充实办案力量。围绕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非诉执行和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内部实行一体化办案,外部与法院、公安、国土、环保等部门强化联动,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
保护生态环境,守护绿水青山。制定方案,领导带队,对城乡结合部及北部山区生态现状进行专题调研,对发现的私挖滥采、垃圾倾倒、非法排污等违法活动,制作了专题片《刻不容缓》,向区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推动了我区生态环境领域问题的有力解决。如:2006年3月至今,程某某以退耕还林为名,承包下牛村土地200亩,违法收取费用,大量倾倒建筑、生活垃圾,造成42.55亩林地严重破坏。目前程某某已被我院批准逮捕。此案的办理,有力震慑了北部山区污染环境的犯罪。
打击违法占地,守住耕地红线。根据高检院关于民事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的安排部署,对区法院2016年度土地违法非诉执行案件94件进行审查,发现此类案件虽然作出行政罚款,但土地违法现状长期得不到处理。针对这一现状,区检察院对其中6起案件提请抗诉,引起省、市法检两院领导的高度重视。
净化食药环境,保障舌尖安全。按照省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③”检察公益公诉专项活动的统一部署,与区食药局、畜牧局、农林水利局、市场管理中心等单位建立联系机制,对辖区蔬菜种植基地、农贸市场、学校幼儿园食堂、小诊所等进行摸排调查,发现危害老百姓身心健康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2018年,区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1件,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余万元。《平顶山日报》对区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市、区有关领导作出批示,给予充分肯定。
五、注重强基固本,加强检察队伍自身建设
积极践行“崇法、尚德、忠诚、担当”的卫东检察精神,按照“五个过硬”要求,打造过硬的卫东检察队伍。
加强班子建设,增强干事创业向心力。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提升班子引领政治方向的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掌全局、抓大事的能力。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标杆引领作用,增强全院干事创业的向心力。
抓好队伍建设,增强履职尽责战斗力。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引导干警学深悟透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业务培训,参加各级各类培训80余人次,与知名高校对接,有7人赴北京师范大学参加素能提升教育;立足岗位职责,开展业务竞赛、理论研讨、案件量评查等活动,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加强文化育检,举办读书沙龙、“每周一讲”等,让检察文化有“声”;注重价值引导,组织干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红色影片,让检察文化有“形”;丰富活动形式,开展“道德模范展播”“讲述检察好故事”“书法摄影比赛”,让检察文化有“趣”。通过开展系列活动,检察队伍整体素能不断提升。
强化廉政建设,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加强对干警的廉政教育,坚持班子成员讲廉政党课。开展作风纪律大整顿、“规范司法行为、全面从严治检、推动转型发展”大讨论活动,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坚持正风肃纪,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强化内部监督,对案件进行抽查回访,促进廉洁公正执法;加强日常监督,坚持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确保检察队伍风清气正。
六、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
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重大工作事项和重大案件办理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积极参与区委中心工作,为区委分忧解难;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议。2018年,市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开展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情况进行专题视察调研;区人大常委会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审议;认真办理人大交办的案事件;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征求意见和建议;积极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有效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经过一年的努力,卫东区检察院各项工作都取得了长足进步,整体工作位居全市前三名,有28名干警立功受奖。制作的公益诉讼动漫《恁说咋弄吧》,先后荣获2018年度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检5个国家级奖励;拍摄的公益诉讼微电影《芒种》,受到最高检、省院和市、区等有关领导的高度评价。一年来,区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对检察机关寄予厚望,对检察人员关心厚爱,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诚挚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仍然突出,干警的办案水平与新形势新要求新担当,还不能相适应,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全面从严治检仍有薄弱环节,队伍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意见
2019年,卫东区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政法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牢把握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条主线,坚持检察业务、检察队伍、检务保障一体化建设,坚持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并行,推动各项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围绕这一思路,重点做好四项工作。
一、以服务大局为中心,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自觉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进一步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增强政治敏锐性,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和惩治黄毒黑拐骗等犯罪;坚持公有制与非公有经济一视同仁、平等保护,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防止和纠正对民营企业违法立案、越权办案、滥用刑事追诉权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让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坚持把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化解风险、促进发展统筹起来,主动服务保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让人民群众从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以党的建设为统领,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强化党员干警的纪律和规矩意识,确保检察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坚持把专业化建设摆到重要位置来抓,加强教育培训。对员额检察官定期培训考试,提高业务水平;定期召开员额检察官联席会议,对复杂案件进行“集体会诊”;定期进行案件评查,对问题进行责任追究。坚持以更高的标准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内部执纪监督,对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特别是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坚持检察文化建设,树立、宣传先进典型,激励干警新担当新作为。
三、以检察改革为动力,进一步做强各项检察业务
紧密结合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员额管理、办案团队、绩效考核等制度。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加快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全面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进一步“做优做精”刑事检察,突出专业化,完善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刑事执行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补强民事检察短板,在深字上做文章,将民事检察工作做得更实、更富有成效。做实行政检察工作,要围绕行政诉讼监督展开,在精准度上下功夫,抓好典型性、引领性案件的监督,争取双赢多赢的效果。做好公益诉讼,把公益诉讼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重要着力点。公益诉讼案件能够通过诉前程序④解决问题,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满意的,就不再起诉。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要坚决依法提起诉讼。
四、以创新发展为抓手,进一步打造卫东检察新品牌
在持续深化“智慧卫检4+1”模式的基础上,强化党建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党建+互联网”工作模式,打造卫东检察“智慧党建”平台。通过“三远一网”和语音录入系统的应用,推进“简案快办、难案精办”,持续提升科技强检应用水平。打造未成年人警示教育基地,融合青少年普法教育功能和未成年人刑事办案功能,形成以基地为载体,多层次、全方位、广辐射的青少年警示教育模式,使其成为卫东检察又一个新的品牌。
立足新时代,担负新使命。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机遇和挑战相互交织,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把法律监督工作做实做好做强、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再作新贡献,再创新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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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用语说明
①检察职能调整: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检察机关行使下列八项职权:(1)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2)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3)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4)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5)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6)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7)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8)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②公益诉讼检察:是指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的行政违法行为或民事侵权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活动。民事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最高检察院、省检察院决定自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组织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和网络餐饮以及水源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及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纠正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打击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扩大检察机关维护公益工作影响力。
④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是指检察机关在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前,必须履行的告知、督促前置性程序,主要包括案件线索来源、受理、调查取证、审查、督促告知程序、诉前检察建议等环节。
全文数据说明:本报告如没有特别指明,案件数据统计期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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